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在超过租赁期限后承租人不退租也不续租的情况下,房东可以不退押金。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如果承租人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的物品的情况,应该进行赔偿。

租房押金的作用有哪些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3、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4、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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