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计税依据错误的

这种情形出现于购买一手新建房的购房人。简单来说,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契税的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税成交价格”。

2、购房后又退房的

有的购房人在买房后已经缴纳了契税,但之后又由于种种原因(比如说按揭贷款审批不通过等等)而将房产退回给卖方,这种情形需要注意: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3、未享受优惠而多缴契税的

个人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可以享受契税优惠税率,是较常见的购房契税优惠。

4、实测面积减小的

购房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也就是如果契税的计税价格减少了的话,致使多缴了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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