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晚间,天富能源(600509)公告披露,控股股东签订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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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各方同意出资共同重组新设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电力集团),中新建电力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

公告指出,8月13日,天富能源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通知,天富集团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兵团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师国资公司)签订了《关于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之框架协议》。

据协议,各方同意以其持有的与电力、能源相关的企业股权及部分货币及有关资产出资共同重组新设一家承担起兵团发展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主体职责,打造全疆最大的集发供调为一体的新公司。

目前,兵团国资委持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天富集团持有天富能源33.49%的股权;七师国资公司持有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锦龙电力集团”)68.76%的股权。各方同意出资共同重组新设中新建电力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后期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可适时增加注册资本。

经初步测算,各股东方出资全部到位后,兵团国资委、天富集团、七师国资公司分别持有中新建电力集团股权比例分别为54.53%、29.63%和15.84%。本次新公司设立涉及的非货币出资及国有股权需要履行审计、评估等程序。天富能源表示,在审计评估完成且评估报告完成备案后,协议各方在评估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各方的出资金额,并签署书面出资协议。

另外,兵团国资委同意在新公司设立后将其所持新公司全部股权的表决权无条件委托天富集团行使。为有效避免中新建电力集团下属的锦龙电力集团、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天富能源产生的同业竞争事宜,新公司承诺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合适时间内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

谈及本次签订框架协议的背景和意义,天富能源称,此举是为深入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通过企业间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着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兵团电力产业链链主企业,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兵团新型电力系统。

“本次框架协议签署暂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天富能源介绍,截至目前,天富集团以持有的天富能源股份出资的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均尚未签署,框架协议所涉及公司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天富集团变更为中新建电力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动,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料显示,天富能源是一家以电力、热力生产、销售及天然气销售为主体,发、供、调一体化的综合性能源企业,公司于2002年2月在上交所发行上市。

据天富能源2023年一季报,报告期煤炭价格大幅下降,电热成本降低,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8亿元,同比增长10.76%,净利1.28亿元,同比增长158.11%。由于报告期内,工业电价回归合理区间,供电收入增加,天富能源预计今年上半年净利2.35亿元,将实现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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